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同开办互联网服务主办者息息相关,此次修订草案,加入了公安网监部门前置审批管理的提议.如果草案修订的提议通过审批,以后所有网站主办者的ICP备案,将再增加公安网监部门的前置审批,也就是公安网监会到您的地址登记相关资料!!请务必重视,尽早提出您的宝贵意见!
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进一步健康有序发展,现将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及其说明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2年7月6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:
1、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“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”提出意见。
2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22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(邮政编码:100010)或者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(邮政编码:100804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3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hlwbf@263.net或者shcc@miit.gov.cn。
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通知相关链接:
(http://www.miit.gov.cn/n11293472/n11293862/n11301570/14649252.html)
yabo88手机版网监部
2012年6月8日